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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山西法院调研时
日期:2015-11-24 11:51 浏览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山西法院调研时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发言摘要
2015-11-24 07:51: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编者按
11月19日和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山西调研。 20日下午,周强和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参加了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听取山西高院院长左世忠的工作汇报,与全国人大代表李晋平、张红健,全国政协委员李晋峰等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代表、委员们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就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本版将三位代表委员的发言摘登如下:
三条建议力促法院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 潞安集团董事长 李晋平
这几年,无论是每年参加全国“两会”,还是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我们都真切感受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实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老百姓安居乐业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新一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省委提出的“六大发展”,致力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六权治本”、实现弊革风清,奏响了“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西”的最强音。
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有两个方面的深刻体会。
第一,周强院长是专家型领导,带领各级法院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在严惩暴力犯罪、经济犯罪、侵犯公民权益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勇于整风肃纪,纠正冤假错案,绝不允许法外开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是开创了先河。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框架清晰,文风清爽,数据翔实,“打开天窗说亮话”,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信任度、满意度大大提高,代表们的赞成率高达91.06%,是十年来最高的一次,充分体现出了责任担当的勇气、司法公开的底气、司法改革的锐气、服务大局的正气和反腐倡廉的硬气,这也是老百姓们的福气。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具有担当精神,确确实实推出了很多重大的改革举措,敢于碰硬,啃了好多司法改革当中的硬骨头,改革成效有目共睹。比如,司法公开广度、力度前所未有,实施的法官违法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深刻变革,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彰显出司法自信。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提三条建议:
第一条建议,建议建立“远程会诊式”专家案件审理咨询和监督平台。基层的法官长期在一个地方办案,能力和水平有限,如何提高案件审理的公平性和审判效率,我们可以借鉴医院的“远程会诊”方式。比如,在潞安集团医院,内部医生的水平没有全国著名医院的高,我们建立了“远程会诊系统”,对疑难杂症直接对接301等著名医院的医生,一方面患者可以享受到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内部医护人员素质的提升。
具体地讲,一是建立“法官专家库”,将全国一流、高水平、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纳入“法官专家库”,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二是对一些典型案件或疑难案件,由主审法官或当事人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从“法官专家库”抽调专家实施“网上咨询、网上会诊”;三是建立响应机制,明确要求所有法官都有义务参与咨询,以此作为法官资格认证、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这样一方面能够弥补部分基层法官司法素养、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另一方面使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效率更高,更能体现公平正义,同时还能使公民最大限度地共享优质法律资源。
第二条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判例指导制度。对同类案件特别是一些指导性的案例进行归类,建立数据库,供法官随时查询、参考,形成“类似案件类似审判”机制,这样既能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又能避免类似案件审判出现较大差别,彰显司法公平。
第三条建议,建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指导。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我们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推进开放创新中,有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央企的合作、民营企业的合作,甚至和国际大公司的合作。这中间,涉及到专利技术、自主研发成果、商标品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的谈判和法律事务也越来越多。据了解,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设立有知识产权法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法律宣传、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从重点领域向全面扩展,保护公民创新的积极性,劳动成果的公正性,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完善法院工作报告献计
全国人大代表 晋美工商管理专修学院院长 张红健
法院是与社会大众最直接紧密接触的国家机器,是恩恩怨怨最集中的地方。近几年法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率无论是横向比还是纵向比都一直在提升,这个现象背后透视着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级法院对代表监督工作的重视。这种重视不断体现在让代表走进法院、走进审判庭、闭会期间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给代表传送法院刊物等细节上。我们经常说,只有了解才会产生理解,只有理解才会产生认同、包容与协作。
我想结合代表身份对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提三条建议:
1.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在对于案件审判质量的评判机制给予重视。法院的职能相对纯粹,就是审判,也就是说根据证据,对于涉事双方或几方给予谁对谁错的判断与裁决。而其中任何一种审判结果都对全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产生直接的引导作用,这种作用在某种意义甚至比文化作品的影响力都更快、波及面更广,因此,法院工作的使命神圣而伟大。法院审判过程具有程序性、中立性和能动性的特征,其审判结果具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其中的能动性和社会效果最能体现良法善治中“善治”的核心思想。建立并高度重视案件审判质量的评判机制,也就是对敏感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否是在引导经济、社会趋于正向发展做出有效评判是件极其重要的事。凡事“善疏则通,能导必安”,疏通之后的导向作用更有利于建立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环境。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年的工作报告中突出这方面的内容。
2.建议增加审判工作与立法工作实现有效互动的内容。法院有自己的研究室,研究室对众多审判案件的归类、总结、去伪存真分析之后,建立与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法制建设建议反馈机制”,为这些部门在制定良法善法上提供更多的实践依据。这项工作法院一直在做,但希望报告中能以案例等事实的形式呈现到人民群众面前,使全社会对正在进行的变革增加信心。机制的良性互动会使人民大众体会到不断更新、不断创新的一个成熟的、有活力的党和国家的形象。
3.对于法官形象的进一步提升应给予充分重视。建议2016年报告中对具有明显扬善抑恶社会效果的案例进行简单描述,以此来彰显法官形象的神圣感,用普遍的正气回馈社会上一些个体的负面报道。法官的伟大形象来源于法官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判决的过程所推动的社会文明的进步,“案结事了”只是法官工作最基本的岗位要求。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圣人,尤其对于精英群体中的法官队伍来讲,他们维护社会秩序并同时弘扬正义的愿望比一般人更强烈,但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对个别法官的行为或判决结果所引起的恶意炒作,并形成一股吸引眼球的力量,使法院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扶正与祛邪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样才能使法官成为一个神圣不可亵渎的伟大职业,使整个社会在邪不压正的气场中得到发展。
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 山西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晋峰
刚才听了山西高院院长左世忠对山西法院的工作情况介绍,感觉山西法院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山西经济大幅度下滑,企业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严峻形势下,山西法院能主动从大局出发及时出台意见指导服务大局,像海鑫、联盛集团债务都是上百亿,员工几万人,处理不好极容易引发当地的社会动荡。山西法院积极慎重地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扶持帮助了一批企业渡过了难关,有力地保障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山西法院也非常重视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也多次参加过山西高院征求意见的座谈会。
刚才左世忠院长提到山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与先进法院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作为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深有同感。以前我们征税主要靠人力,工作强度大,工作效率低,企业常常不满意,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了金税三期工程,山西作为试点省走在了前面,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信息化带来的变化,感受到了“互联网+”的无限前景。但我们一个系统的信息化还仅仅是个孤岛,我们和各个部门间的信息还不能有效沟通,信息化的优势还远未充分发挥。我也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对山西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各部门的互联互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山西以前一直是为东部发达地区提供煤炭能源和原材料的省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一直没有解决好,导致目前经济形势陷入一个非常严峻的局面。但随着中国经济逐步地向西看,山西有希望成为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走向“一带一路”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我也有信心看到山西能从以前的“输煤输电”为主逐步转型为“输煤输电输数据”,以更洁净的方式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动力。
11月19日和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山西调研。 20日下午,周强和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参加了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听取山西高院院长左世忠的工作汇报,与全国人大代表李晋平、张红健,全国政协委员李晋峰等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代表、委员们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就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本版将三位代表委员的发言摘登如下:
三条建议力促法院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 潞安集团董事长 李晋平
这几年,无论是每年参加全国“两会”,还是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我们都真切感受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实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老百姓安居乐业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新一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省委提出的“六大发展”,致力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六权治本”、实现弊革风清,奏响了“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西”的最强音。
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有两个方面的深刻体会。
第一,周强院长是专家型领导,带领各级法院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在严惩暴力犯罪、经济犯罪、侵犯公民权益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勇于整风肃纪,纠正冤假错案,绝不允许法外开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是开创了先河。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框架清晰,文风清爽,数据翔实,“打开天窗说亮话”,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信任度、满意度大大提高,代表们的赞成率高达91.06%,是十年来最高的一次,充分体现出了责任担当的勇气、司法公开的底气、司法改革的锐气、服务大局的正气和反腐倡廉的硬气,这也是老百姓们的福气。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具有担当精神,确确实实推出了很多重大的改革举措,敢于碰硬,啃了好多司法改革当中的硬骨头,改革成效有目共睹。比如,司法公开广度、力度前所未有,实施的法官违法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深刻变革,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彰显出司法自信。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提三条建议:
第一条建议,建议建立“远程会诊式”专家案件审理咨询和监督平台。基层的法官长期在一个地方办案,能力和水平有限,如何提高案件审理的公平性和审判效率,我们可以借鉴医院的“远程会诊”方式。比如,在潞安集团医院,内部医生的水平没有全国著名医院的高,我们建立了“远程会诊系统”,对疑难杂症直接对接301等著名医院的医生,一方面患者可以享受到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内部医护人员素质的提升。
具体地讲,一是建立“法官专家库”,将全国一流、高水平、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纳入“法官专家库”,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二是对一些典型案件或疑难案件,由主审法官或当事人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从“法官专家库”抽调专家实施“网上咨询、网上会诊”;三是建立响应机制,明确要求所有法官都有义务参与咨询,以此作为法官资格认证、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这样一方面能够弥补部分基层法官司法素养、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另一方面使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效率更高,更能体现公平正义,同时还能使公民最大限度地共享优质法律资源。
第二条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判例指导制度。对同类案件特别是一些指导性的案例进行归类,建立数据库,供法官随时查询、参考,形成“类似案件类似审判”机制,这样既能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又能避免类似案件审判出现较大差别,彰显司法公平。
第三条建议,建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指导。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我们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推进开放创新中,有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央企的合作、民营企业的合作,甚至和国际大公司的合作。这中间,涉及到专利技术、自主研发成果、商标品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的谈判和法律事务也越来越多。据了解,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设立有知识产权法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法律宣传、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从重点领域向全面扩展,保护公民创新的积极性,劳动成果的公正性,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完善法院工作报告献计
全国人大代表 晋美工商管理专修学院院长 张红健
法院是与社会大众最直接紧密接触的国家机器,是恩恩怨怨最集中的地方。近几年法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率无论是横向比还是纵向比都一直在提升,这个现象背后透视着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级法院对代表监督工作的重视。这种重视不断体现在让代表走进法院、走进审判庭、闭会期间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给代表传送法院刊物等细节上。我们经常说,只有了解才会产生理解,只有理解才会产生认同、包容与协作。
我想结合代表身份对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提三条建议:
1.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在对于案件审判质量的评判机制给予重视。法院的职能相对纯粹,就是审判,也就是说根据证据,对于涉事双方或几方给予谁对谁错的判断与裁决。而其中任何一种审判结果都对全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产生直接的引导作用,这种作用在某种意义甚至比文化作品的影响力都更快、波及面更广,因此,法院工作的使命神圣而伟大。法院审判过程具有程序性、中立性和能动性的特征,其审判结果具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其中的能动性和社会效果最能体现良法善治中“善治”的核心思想。建立并高度重视案件审判质量的评判机制,也就是对敏感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否是在引导经济、社会趋于正向发展做出有效评判是件极其重要的事。凡事“善疏则通,能导必安”,疏通之后的导向作用更有利于建立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环境。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年的工作报告中突出这方面的内容。
2.建议增加审判工作与立法工作实现有效互动的内容。法院有自己的研究室,研究室对众多审判案件的归类、总结、去伪存真分析之后,建立与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法制建设建议反馈机制”,为这些部门在制定良法善法上提供更多的实践依据。这项工作法院一直在做,但希望报告中能以案例等事实的形式呈现到人民群众面前,使全社会对正在进行的变革增加信心。机制的良性互动会使人民大众体会到不断更新、不断创新的一个成熟的、有活力的党和国家的形象。
3.对于法官形象的进一步提升应给予充分重视。建议2016年报告中对具有明显扬善抑恶社会效果的案例进行简单描述,以此来彰显法官形象的神圣感,用普遍的正气回馈社会上一些个体的负面报道。法官的伟大形象来源于法官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判决的过程所推动的社会文明的进步,“案结事了”只是法官工作最基本的岗位要求。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圣人,尤其对于精英群体中的法官队伍来讲,他们维护社会秩序并同时弘扬正义的愿望比一般人更强烈,但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对个别法官的行为或判决结果所引起的恶意炒作,并形成一股吸引眼球的力量,使法院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扶正与祛邪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样才能使法官成为一个神圣不可亵渎的伟大职业,使整个社会在邪不压正的气场中得到发展。
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 山西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晋峰
刚才听了山西高院院长左世忠对山西法院的工作情况介绍,感觉山西法院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山西经济大幅度下滑,企业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严峻形势下,山西法院能主动从大局出发及时出台意见指导服务大局,像海鑫、联盛集团债务都是上百亿,员工几万人,处理不好极容易引发当地的社会动荡。山西法院积极慎重地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扶持帮助了一批企业渡过了难关,有力地保障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山西法院也非常重视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也多次参加过山西高院征求意见的座谈会。
刚才左世忠院长提到山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与先进法院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作为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深有同感。以前我们征税主要靠人力,工作强度大,工作效率低,企业常常不满意,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了金税三期工程,山西作为试点省走在了前面,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信息化带来的变化,感受到了“互联网+”的无限前景。但我们一个系统的信息化还仅仅是个孤岛,我们和各个部门间的信息还不能有效沟通,信息化的优势还远未充分发挥。我也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对山西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各部门的互联互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山西以前一直是为东部发达地区提供煤炭能源和原材料的省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一直没有解决好,导致目前经济形势陷入一个非常严峻的局面。但随着中国经济逐步地向西看,山西有希望成为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走向“一带一路”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我也有信心看到山西能从以前的“输煤输电”为主逐步转型为“输煤输电输数据”,以更洁净的方式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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